今天(4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抗癌药物费用负担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表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加之慢性感染、不健康生活方式等因素不断累积,癌症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头号杀手”,发病率和死亡率呈“双升”态势。
近些年,分子靶向等疗效确切的抗癌药陆续上市,引发社会关注和患者用药期待,但专利、独家的抗癌药价格较高,患者费用负担偏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确立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了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部署。
曾益新表示,围绕减轻癌症患者药费负担,近期将展开以下3项措施并拟于5月1日后启动:
一是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自今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二是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通过谈判、撮合等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采购价格。2016年以来国家已谈判的17个抗癌药,因前期降幅较大且约定期限尚未到期,仍然执行前期谈判价格。
三是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拟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医疗机构按照谈判价格网上采购。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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